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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科研岗位:137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3)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4)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5)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招聘专业
  我校招聘计划广泛覆盖文、理、工、艺等11个学科门类。依据学校办学定位与“一校一策”方案,本次招聘将聚焦以下八大重点领域:STEM教师、人文筑基教师、新型跨领域教师、职后教师发展、分子智造、信息技术应用、区域国别与城市治理和文化传承与创意发展。
  具体详见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度教学科研岗招聘计划汇总表。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教学科研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学院电子邮箱。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各学院组织面试,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学校提交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234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282810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2026年01月29日


日期:2026/1/30 8: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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