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下半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25/7/23 9:11:59 被浏览:1786次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医疗机构评价3名
(二)中医药医疗服务评价1名
(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评价1名
(四)职业和环境卫生评价1名
(五)法规政策研究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内);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含本科和研究生);
④上述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材料;
(二)资格审核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将根据收到报考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的不通知)。
(三)笔试
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六)考察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开展考察,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仲老师
联系电话:021-33976266、33976150
监督电话:021-33976352
电子邮箱:shwsjkjspjzx2024@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80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
2025年0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0721/t0035_1434272.html
(一)医疗机构评价3名
(二)中医药医疗服务评价1名
(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评价1名
(四)职业和环境卫生评价1名
(五)法规政策研究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5年下半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内);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含本科和研究生);
④上述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材料;
(二)资格审核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将根据收到报考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的不通知)。
(三)笔试
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六)考察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开展考察,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仲老师
联系电话:021-33976266、33976150
监督电话:021-33976352
电子邮箱:shwsjkjspjzx2024@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80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
2025年07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0721/t0035_1434272.html
时间:2025/7/23 9:11:5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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