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团校(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26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2026/1/27 9:04:59 被浏览:656次
上海市团校(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市团校)是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校70多年来,始终坚持与国家需求同向同行,勇于改革的精神一脉相承。市团校紧密围绕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需要和共青团工作大局,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鲜明的政治学校。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人员(专技岗位)5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同级别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二)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材料
(一)填写“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近三年来能够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提供结项证书,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需要提供博士毕业论文综述,不超过2000字。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所列岗位长期招聘,本年度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面试。
(二)资格审查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资格审查由市团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市团校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成果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如果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则该岗位招聘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三)面试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由试讲、综合答辩和心理测评三部分组成。
(四)体检、考察与跟岗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在市团校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市团校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上海市团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其他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二)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 65405800;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61690035。
上海市团校(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6年01月26日
一、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人员(专技岗位)5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入选全国干部教育好课程或同级别精品课、特色课程等。
(二)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材料
(一)填写“上海市团校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学术成果佐证材料。近三年来能够体现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一般为代表性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获奖、课题立项、咨政成果、著作等,论文需提供全文,著作提供目录和摘要,课题提供结项证书,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博士毕业生或出站的博士后需要提供博士毕业论文综述,不超过2000字。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所列岗位长期招聘,本年度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组织面试。
(二)资格审查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资格审查由市团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市团校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成果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如果只有一人符合招聘条件,则该岗位招聘工作不再继续开展。
(三)面试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由试讲、综合答辩和心理测评三部分组成。
(四)体检、考察与跟岗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参考心理测试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在市团校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由市团校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上海市团校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其他事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二)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上海市团校组织人事处 65405800;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 61690035。
上海市团校(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026年01月26日
时间:2026/1/27 9:04:5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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